今年,我州珲春河和嘎呀河治理工程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1580万元(吉发改投资联〔2020〕651号),珲春河治理获3000万元;嘎呀河治理获8580万元,其中:龙井市900万元、汪清县1200万元、安图县1800万元、图们市4680万元。此项目要求严格按照《水生态治理、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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